河北传媒学院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校师生红歌合唱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在全国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中,迎来了我校第十一届全校师生红歌合唱比赛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两会精神,践行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勇敢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二、组队安排
全校共12个代表队。其中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舞蹈艺术学院、国际传播学院、艺术体育学院、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动画学院、研究生院共10个学院分别组队参赛。校教工合唱团、校“满天星”学生合唱团2个队参加表演。
三、参赛的相关要求、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表演形式和时间限制
合唱。每队总人数不超过80人(含教师4-6人,其中合唱人数不超过60人),参加表演的2个队不受人数限制。每队限演唱二首曲目,限时10分钟,
(二)节目选择
以歌唱祖国、歌唱党、歌唱中华民族、歌唱新时代等优秀歌曲为主。鼓励各参赛队演唱我校已有的创作歌曲或新创作的歌曲。
(三)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
(1)主题明确,节目内容积极向上(30分)
(2)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音色优美(40分)
(3)领导和教师积极参加比赛(15分)
(4)参赛人数、演唱时间符合要求(15分)
由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我校创作歌曲适当加分(加分幅度0.5-1分)。
(四)奖项设置。
参赛队设最佳表演奖2个、最佳创意奖3个、最佳人气奖4个、最佳组织奖3个。
四、组织领导
学校第十一届师生红歌合唱比赛活动欣逢精英集团成立三十周年,集团领导很重视这次比赛活动,学校决定联合成立组织委员会:
组 长:李锦云 赵军山
副组长:陈 强 刘福寿 段其云
成 员:各学院及工会、团委相关领导。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办公室主任:王其浩 王志勇 张家璇。
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委会和监审组:评委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组长:李锦云。监审组组长:申春忙。
五、时间安排
3月26日——5月3日,各参赛单位进行节目选择、排练。4月24日前上报参赛曲目;
5月4日上午9:00—12:00,在警安校区大剧场对各参赛队的节目进行审核、彩排;
5月4日下午13:30-16:00,在警安校区大剧场正式比赛。
第十一届师生红歌合唱活动组委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