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建立2016年度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
关于补充建立2016年度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现补充统计并完善我校2016年度困难职工档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范围
凡已缴纳2016年度工会会费及“职工互助一日捐”的在编教职工。2015年已经建档的今年重新登记。
二、建档条件:
根据全总工办发【2006】36号《关于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
(二)家庭子女人数符合《计划生育法》,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
(三)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基本生活的。
(四)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要确保职工填写数据的真实有效。《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经公示后分别报校领导和省总工会审批。审核合格的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附件:《困难职工申请登记表》
https://www.hebic.cn/uploadfile/2016/0413/20160413105756182.doc
河北传媒学院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