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下学年度育龄女职工生育统计档案的通知
2016-06-08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我校《关于调整学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院字[2012]45号)要求,各单位在6月底前应制定并建立本单位下一学年度的育龄女职工生育统计档案(详见附表),于6月30日前报学校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备案。
附表:https://www.hebic.cn/uploadfile/2016/0608/20160608093935899.doc
河北传媒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O一六年六月八日